关于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人:水兵兵  发布时间:2017-03-19   浏览次数:180

 

郑州轻工业学院文件

郑轻院[200710

 

 

 

关于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布置暨培训会议精神,确保本次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本次学院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剧乂文

副组长:黄遂清、龚 

  员:辛作义、师宝山、刘玉琳、熊卫东、王怀山、阎铨钊、毕鲁宛、夏玉章、高  峰、谢宋和、张全忠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业务组和督导组三个办事组,具体组织实施本次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综合组

组长:辛作义

副组长:张全忠

  员:李雪峰、何春黎、葛 

业务组

  长:刘玉琳

副组长:师宝山、熊卫东、王怀山

  员:王  锐、陶  浩、钟承垠、谢秀海、孙晓青、武丰龙、唐新平。各院(系、部)、教辅单位、后勤集团、科工贸公司、工厂及其他资产使用单位各12人。

督导组

  长:毕鲁宛

副组长:夏玉章

  员:张  军、刘玉振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00七年二月八日

 

 

 

   郑州轻工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布置暨培训会议精神,确保本次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通过对学院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今后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奠定基础。

(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通过资产清查,明晰学院资产的产权关系,规范学院资产的购建、使用、调剂和处置行为,保证学院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院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学院资产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对学院资产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财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基准日和范围: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061231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1、占有和使用学院资产的各单位、部门。资产包括学院和下属各单位、部门购置、建造、接受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产。

2、郑州轻工业学院科工贸公司、电机电器厂不列入本次清查的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的规定由学院填报相关数据。

三、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本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由学院财务处具体组织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本次资产清查,首先由学院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学院向省教育厅上报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厅和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各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也可通过“河南教育财会网”,在网上将需解答的问题提出,留下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省教育厅将定期进行答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人员要经常登陆财政部、省财政厅和‘河南教育财会网’等网络平台和资产清查专栏,河南教育财会网的网址为:HTTP//WWW.JYCK.GOV.CN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学院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业务组和督导组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学院的资产清查工作。院属各单位指定1人或2人在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工作组的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学院资产清查综合组的职责是:负责拟订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学院资产清查工作中的对外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公文、管理档案,收集、编发相关信息和简报等;协调反映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重大问题向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对各单位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帐等问题进行审核,经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报省教育厅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撰写学院资产清查报告;资产清查工作的后勤保障。

(二)、业务组:

学院资产清查业务组的职责是:根据学院相关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院属各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协助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审计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线索;编制和填写相关的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报告;完善相关的资产管理制度。

(三)、督导组:

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学院资产清查方案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资产清查的进程和工作质量;及时反映工作实施的情况以及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院财务处具体负责具体负责账务清理工作;人事处具体负责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工作;设备处具体负责设备类资产的清查工作;后勤保障处具体负责家具类、房屋建筑类、土地等资产的清查工作;图书馆具体负责图书文物类资产的清查工作。

五、资产清查的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一)、单位基本情况的清理

单位基本情况的清理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的清查。

(二)、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对学院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学院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以20061231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对学院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的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学院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学院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学院各院、系、部、机关处室等单位按照规定格式、目录进行自查,对本单位(部门)在用、未用、闲置的资产依物登记清查。

(四)、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学院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五)、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从20071月份全面启动,8月份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2月份)

1、成立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工作机制。

2、学院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拟订相关的文件,明确工作范围、内容、时间、步骤等。具体负责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综合组、业务组和督导组三个小组分别制定出本小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3、召开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培训业务人员,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2月―4月)

1、单位自查(20072月―3月)

1)、各单位根据学院和各工作小组制定的《清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查包括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按要求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固定资产登记表》。

2)、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的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

对盘盈、盘亏的实物资产和其他账实不符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对因使用人员工作变动的要及时变更使用单位,最后由使用人签字确认,确保资产的完整。

3)、各单位将资产清查结果于2007315之前上报学院,学院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

2、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20073月―4月)

1)、会计师事务所对学院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资产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个别相关经济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3、材料上报:(2007420之前)

学院将自查结果及有关备查材料,连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上报省教育厅资产办。同时将固定资产建档建卡,输入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还需附有关详细资料。

4、建章立制:(20075月)

学院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5、迎接检查验收(20076月)

迎接省教育厅和省政府资产清查办对学院资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固定资产建档建卡情况以及完善规章制度等情况的检查验收。

(三)、总结整改阶段(20077月―8月)

学院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自查、会计师事务所、省教育厅和省资产清查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和省教育厅资产办,并迎接省教育厅组织的整改情况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单位、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学院各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内部分工应当明确、落实到人。各单位负责人和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精心组织、按期完成。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工作,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特别是认真学习财政部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清查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人员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学院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工作中要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享福相符、不得瞒报报、虚报,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对于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导、保证效益。各单位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学院督导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要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达到清理工作的目标。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07年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