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校内财务行为,维护校园经济执行。
(二) 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及学校经费执行计划,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
(三) 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定期分析报告,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四) 积极筹措办学经费,做好教育经费拨款和各种专项经费拨款的申报及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与管理,合理安排信贷资金规模与结构,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五) 做好教育事业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六) 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资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 严格执行教育经费政策,做好票据管理与校园卡管理工作。
(八) 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及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参与学校基建、设备、图书、大型维修、绿化等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九) 做好对校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负责学校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
(十) 做好学校年度财务目标考核和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学校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十一) 做好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学校财务基础信息库以及各类财务信息的统计上报、各类财务档案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十二)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