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财务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郭甲男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11

校属各单位、广大教职工:

为保证2023年度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对省属高校年终财务决算安排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3年年度日常报账时间截至12月15日(本周五)。

2、2024年具体开账时间请及时关注财务处网上通知。

3、通过公务卡结算未能及时报账的老师注意公务卡还款时间,为避免逾期,可在还款日前可先行垫付资金还款,待2024年开账后再行报销。

4、依据上级税务部门要求,财务处将于年底暂停增值税发票开具,具体暂停开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本月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老师于12月25日之前(含当日)办理发票业务。

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